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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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9.5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開標室(本府ㄧ樓農業處處長室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本府收發室(農業處投標信箱),須經收發室收迄並加註收件時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學術機構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預定於113年7月18日(四)上午於本府辦理評審會議。
※評審委員:李新泰委員、吳東原委員、廖偉真委員、游以民委員及卓盟翔委員。
附加說明_2
1.電子領標者: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
其他
1.招標文件可向本府農業處企劃輔導科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評審簡報日期及地點於廠商資格審查後,再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4.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府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農業處專用信箱。
5.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6.另本計畫經費預算來自縣款及中央款,2者均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將辦理保留決標,倘縣款或中央款其1先行完成預算法定程序,即先行決標並依雙方和議內容辦理額度內工作事項,倘後續有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或部分刪減經費,屆時將依雙方和議議約,辦理契約變更及執行等相關事宜,所需中央款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費凍結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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