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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mso_tender@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會議室開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詳採購計畫清單(18)備註6.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值日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醫療裝備維護)之承做之文件、如「結案驗收證明書」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發票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原有採購113-114年度購置國軍前進外科小組裝備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系統相容或互通性之需求,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另因確定為獨家供售商源,為增加競爭機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工程企字第9000722號函規定,以公告程序徵求供應商方式辦理。
(2)本案採一次性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複數決標(各組別及項次詳如附件1-分項明細表),各組分項單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以分組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各組各項最低標,採開口式契約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各組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4)本案如附件1分項明細表,第1組計項次1至2、第2組計項次3至4、第3組計項次5至6、第4組計項次7至8、第5組計項次9至10、第6組計項次11至12、第7組計項次13至14、第8組計項次15至16、第9組計項次17至18、第10組計項次19至20、第11組計項次21至22、第12組計項次23至24、第13組計項次25至26、第14組計項次27至28、第15組計項次29至30、第16組計項次31至32、第17組計項次33、第18組計項次34、第19組計項次35、第20組計項次36、第21組計項次37、第22組計項次38、第23組計項次39、第24組計項次40、第25組計項次41。
(5)廠商投標時應注意事項,詳採購計畫清單(18)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辦理。
(6)決標原則:詳採購計畫清單(18)備註4.決標原則辦理。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9日止。
(8)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18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9)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0)申購單位承辦人:曾士庭03-4708794#325037;手機0919076005
(11)本案契約價金總額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價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決標金額/投標金額)調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之1、電話:03-4708794、傳真:03-49935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