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電子郵件信箱
a63257@taisuga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售價NT$200,現金或掛號郵件附回郵信封52元及200元郵政匯票
開標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111.4.11簽首長同意,確保參與投標廠商之可靠性與誠意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111.4.11簽首長同意,擔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5鄰烏樹林184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法廠商。(營業項目須載有廢棄物清除< J101030>、廢棄物處理< J101040>、廢棄物清理< J101090> 、回收物料批發業< F19901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C805990>、廢棄物資源回收業< J101080>或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 J101101>其中之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公司或行號,具有環保機關核發之再利用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再利用項目須登載有「廢塑膠(R-0201)」且再利用用途須包括「塑膠製品原料」或「塑膠粒原料」或「塑膠製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地點:大林蘭場嘉義縣大林鎮大湖段0571地號與承攬商指定最終處置場所
2.履約期限:廠商應於自決標日起21日內開工,契約期間:自申報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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