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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施工及營運階段各保留後續擴充 1 年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42萬4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總務處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相關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本院家驊館(行政大樓) 1樓1018室總務處單位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其許可證之檢測類別應包括本計畫內容各個檢驗測定項目,含有「空氣檢測類」、「噪音檢測類」、「水質水量檢測類」、「地下水檢測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請詳閱招標規範及契約條款。監測項目包括放流水質、空氣品質、噪音、振動、地下水水質、交通流量、陸域生態等項,各項監測標準及規範依各主管機關及環保署公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總務處環安科王先生,電話:02-27899884。
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總務處環安科王先生,電話:02-27899884。
12/27增06-授權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