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s0200077@gate.sinic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415室(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440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9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且具履約能力者,並檢附:
(1)廠商之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
(1-1)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1-2)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可於機關上班時間9:30-16時至現地勘驗,決標後,不得以未至現地勘驗等事由,逕不履行契約責任及要求增加契約價金。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中央研究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陳先生(02-7750-554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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