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10-2-028 招標中 (剩 4 天)

進口散裝紅葡萄酒(Primitivo)240公石購置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代碼 A.7.41.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4 - 飲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機關代碼 A.7.41.3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傳真號碼 (03)3280208
電子郵件信箱 00145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00%數量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請先至出納繳交100元,再至行政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6 13:50
開標時間 115/08/06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管理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交貨日期,決標次日起150天日曆天。合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視需要通知分批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四)製酒流程:原廠需提供製酒流程,包括製程中任何除葡萄外之原料或添加物。 (五)原廠產地國、年份證明。 (六)品種證明:原廠需提供本案酒液包含之所有葡萄品種及Primitivo為70%以上之證明。 (七)原廠分析資料:酒精度、殘糖、酸度、甲醇、鉛、揮發酸、二氧化硫(Free and Bound)。 (八)自投標日起12個工作日內應提供符合我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報告,如規範書二、11說明。 (九)樣品酒:參與投標廠商須先免費提供樣品酒6瓶(0.75L裝)或其他更小瓶裝規格容量,其總量須達4.5L,每瓶容量相當。 (十)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索取:請於開標前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出納繳納招標文件費壹佰元後,再至文書股領取招標文件。 (二)來函索取:請將招標文件費壹佰元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並貼足六十七元郵票之大型(B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書明姓名、地址,於開標前寄達本廠(請評估郵寄時間),信封上並註明索取本案之標單(請寫明案號、標的名稱)。 (三)網路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 (四)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之同一時間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五)本案有規格審查,須無償提供樣品(詳見本案規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3:5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41.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4 - 飲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機關代碼
A.7.41.3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聯絡人
簡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3001#443
傳真號碼
(03)3280208
電子郵件信箱
001455@mail.ttl.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00%數量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請先至出納繳交100元,再至行政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6 13:50
開標時間
115/08/06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管理中心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交貨日期,決標次日起150天日曆天。合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視需要通知分批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經濟部公告,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四)製酒流程:原廠需提供製酒流程,包括製程中任何除葡萄外之原料或添加物。 (五)原廠產地國、年份證明。 (六)品種證明:原廠需提供本案酒液包含之所有葡萄品種及Primitivo為70%以上之證明。 (七)原廠分析資料:酒精度、殘糖、酸度、甲醇、鉛、揮發酸、二氧化硫(Free and Bound)。 (八)自投標日起12個工作日內應提供符合我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報告,如規範書二、11說明。 (九)樣品酒:參與投標廠商須先免費提供樣品酒6瓶(0.75L裝)或其他更小瓶裝規格容量,其總量須達4.5L,每瓶容量相當。 (十)本欄僅摘要,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索取:請於開標前至本廠(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5號)行政室出納繳納招標文件費壹佰元後,再至文書股領取招標文件。 (二)來函索取:請將招標文件費壹佰元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並貼足六十七元郵票之大型(B4以上)回郵信封,信封上書明姓名、地址,於開標前寄達本廠(請評估郵寄時間),信封上並註明索取本案之標單(請寫明案號、標的名稱)。 (三)網路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 (四)如遇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應於恢復上班當日之同一時間繼續辦理,不另通知。 (五)本案有規格審查,須無償提供樣品(詳見本案規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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