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至115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新臺幣 100萬元。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159 - 建構海洋素養典範國家與海洋產業人才升級計畫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2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容查詢:陳韻心07-3382097#263107。 2、倘開標日時間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開標日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院不另通知;倘截止投標日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7)3382097#263210。 3、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依法核准登記或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團體。 4、履約期限說明: (1)第1期:1.廠商於決標日(含)起15個日曆天內,以書面繳交提送本計畫「工作計畫書」一式3份(紙本3份,電子檔2份),內容應含各工作項目細部規劃、具體內容、甘特圖、期程管制表、重要工項查核表及其他與本案相關之各項規劃及設計等. 2.本院收到工作計畫書起(含當日)7個日曆天內,進行書面審查工作,如需修正,廠商應於文到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並檢附「工作計畫書修訂版」(應含修正對照表)一式3份(紙本3份,電子檔2份),再送本院審核,經審核通過,始撥付第一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30%)。 (2)第2期:1.廠商應於115年7月31日前以公文提交「海洋素養OSS卓越計畫期中報告」(初稿),紙本3份及電子檔2份至本院辦理審核。2.初稿如需修正,廠商需於本院通知函發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依本院審查意見完成修正,並來文檢附「海洋素養OSS卓越計畫期中報告」(修正版)」(含修正對照表、報告書修正版word電子檔、已完成工作項目之相關影音檔、活動實況錄影、照片等)1式3份,再送本院審核。(契約價金總額之30%)。 (3)第3期:1.廠商應於115年12月10日(含)前來文檢附「海洋素養OSS卓越計畫成果報告書」及「海洋素養OSS卓越計畫性別統計分析報告」,各1式3份送本院審查。2.成果報告書定稿及性別統計分析報告定稿Word檔、PDF檔、執行全案之相關照片、影音、文宣設計電子檔(含AI檔及JPG或PNG檔)等本計畫所有資料。3.前項所述項目經本院驗收通過後,始撥付第三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4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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