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2樓「臨時開標室(所屬機關共用辦公室);請攜帶具開標或議價時間之文件,以利核對」(進大門後右側安全梯上樓第1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秘書處採購科」、專人送達:「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完成全部履約項目,其餘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其營業項目列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本案係依科技大樓管理會設置要點及行政院備查函辦理,由管理組設之服務機關「科技部」為代辦機關,並由「科技大樓管理會管理小組」為洽辦機關,故本案履約執行機關為「科技大樓管理會管理小組」。
●本案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完成全部履約項目,其餘詳契約。
●防疫期間,出席參與人員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並請攜帶具開標或議價時間之文件,以利核對出席。
●本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查詢及下載。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科技大樓管理會管理小組賴小姐,電話:02-27377015、02-27377045。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秘書處蘇小姐,電話:02-27377600。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資格: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其營業項目列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應檢附文件: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或2、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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