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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國民小學致真樓3樓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鳳北路1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國小總務處(830高雄市鳳山區鳳北路1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有效期限須大於開標時間),如會員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其他文件: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簽認切結、切結書1、工程標單(應附上工程經費總表、標價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未附者為不合格標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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