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市府臨時性案件,於金額用罄後得與得標廠商後續擴充3,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資料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向秘書室購領,郵購者請附回郵70;現場領標紙本僅提供至截止收件時。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履約起訖日期為預估值,應以契約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土木、結構、大地、水利及水土保持工程技師事務所或營業項目列有前開工程之顧問公司或法人團體。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備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有效期執業執照及技師證書。
(2)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顧問公司: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5)技師執業執照。
3、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營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5)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6)立案章程。
(7)計劃主持人技師執業執照。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遺漏應即補正。郵購者請於截止收件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四.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771340#260。
五、開標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