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3A 已決標公告

花現幸葫-2020年杉林區農特產品及葫蘆藝術行銷推廣暨春節花海活動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決標日:108/10/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炫谷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0,000
原始預算
$ 1,370,000
底價金額
$ 1,3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8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伯松、陳稚蓁
聯絡電話 (07)6771340#261、214
機關代碼 3.97.84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
聯絡人 朱伯松、陳稚蓁
聯絡電話 (07)6771340#261、214
傳真號碼 (07)6772874
電子郵件信箱 james52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向秘書室領標,郵購者請附回郵70元;現場領標紙本提供至截止收件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2 09:00
開標時間 108/10/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送本所秘書室或杉林郵局第00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至109年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公關、傳播、廣告、設計、藝文、展覽、行銷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廠商、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社團、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等。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廠商稅納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依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項目。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遺漏應即補正。郵購者請於截止收件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四.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771340#260。 五.本案於108年10月22日上午10時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廠商再行電話通知評選簡報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伯松、陳稚蓁
聯絡電話
(07)6771340#261、214
機關代碼
3.97.84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
聯絡人
朱伯松、陳稚蓁
聯絡電話
(07)6771340#261、214
傳真號碼
(07)6772874
電子郵件信箱
james52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向秘書室領標,郵購者請附回郵70元;現場領標紙本提供至截止收件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2 09:00
開標時間
108/10/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送本所秘書室或杉林郵局第00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至109年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公關、傳播、廣告、設計、藝文、展覽、行銷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廠商、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社團、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等。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廠商稅納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依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項目。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遺漏應即補正。郵購者請於截止收件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四.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771340#260。 五.本案於108年10月22日上午10時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廠商再行電話通知評選簡報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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