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846 高雄市 杉林區 上平里山仙路6號
聯絡電話
(07) 6771340 #261、248
電子郵件信箱
james529@k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7.25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上平里山仙路6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向秘書室購領,郵購者請附回郵70元;現場領標紙本僅提供至截止收件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送本所秘書室或杉林郵局第008號信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營造業(需檢附曾完成相關業績之證明文件,如契約書或完工證明文件)、土石採取業(需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相關之證明文件,如契約書或完工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各該業登記證(登記不需經許可者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4.依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項目。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逢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時段。
三.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遺漏應即補正。郵購者請於截止收件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
四.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771340#260。
五、本契約為跨年度採購(106年~107年),所需經費106年預算金額已核定補助1,000,000元,107年預估需用金額11,130,440元,先行合併辦理招標簽約,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