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engge@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3樓發包室(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單應於114年12月29日上午09時00分前郵寄「燕巢郵局第十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投入本機關設置之投標箱」收件。
3.本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招標公告並於網路上公佈。
4.工程設計及監造服務費新台幣497,730元。
5.本採購為取限制性招標方式,經客觀評審為優勝者辦理議價,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符合者,再擇期舉行第二階段公開評審(另行以書面通知評審簡報時間)。
6.決標原則為經公開評審為優勝廠商後,由本所依優勝次序另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廠商報價在底價以內者為得標廠商,議價之日期、時間及地點另以書面通知。
7.計價方式(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各階段分配比率-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占56%,監造占44%。
8.餘詳投標須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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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19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次招標文件新增「報告書」及更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投標須知(修正等標期)」、「橫式外標封封面(修正等標期)」,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至114年12月29日上午09時00分截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水保、水利、土木或大地技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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