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s10607 已決標公告

106年七賢樓東側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90,000
原始預算
$ 5,892,957
底價金額
$ 5,892,900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孟原
聯絡電話 (07)2351150#813
機關代碼 3.97.7.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聯絡人 謝孟原
聯絡電話 (07)2351150#813
傳真號碼 (07)2351402
電子郵件信箱 dra1111.tw@msa.hinet.net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5,303,661元
補助金額_2 589,29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8 15:00
開標時間 106/06/29 09: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10日內竣工(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廠商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投標廠商應提出下列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並依「廠商證件審查表」所列文件順序排列及裝訂,必要時本校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查驗):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 應附文件: 1. 營造業登記證書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 營造業須檢附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二) 公會會員證:有效期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廠商投標切結書 (七)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孟原
聯絡電話
(07)2351150#813
機關代碼
3.97.7.2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聯絡人
謝孟原
聯絡電話
(07)2351150#813
傳真號碼
(07)2351402
電子郵件信箱
dra1111.tw@msa.hinet.net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5,303,661元
補助金額_2
589,29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8 15:00
開標時間
106/06/29 09: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10日內竣工(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廠商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投標廠商應提出下列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並依「廠商證件審查表」所列文件順序排列及裝訂,必要時本校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查驗):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 應附文件: 1. 營造業登記證書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 營造業須檢附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二) 公會會員證:有效期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廠商投標切結書 (七)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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