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xu3qup35p@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路158號(本所三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大樹郵局12號信箱或親送至大樹區公所(地址:高雄市大樹區龍目路158號)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期限內至https://web.pcc.gov.tw/pis/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下載。2.上網下載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須於截止收件前至大樹農會本所公庫辦理。2. 投標截止日期或開標日,若遇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截標日或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間、地點,本所不另行通知。3.本所政風室電話:07-6512003轉182。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007-007;傳真:(02)2918-8888。6.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大標封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8.餘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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