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15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次日起45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營業項目: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
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
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
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
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
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
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
資料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寮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