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005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本校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營業登記項目列有「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之公司或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承攬工程手冊。
c.有效期內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承攬工程手冊。
c.有效期內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之廠商:
a.載有與本採購案規定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基準。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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