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rd396@kmf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於工程驗收結算前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分離式冷氣、抽(送)風機、監控儀器、冰水主機操作盤螢幕、外氣風管、補給水泵、除濕機和不斷電系統等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符合採購目的並依法得以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且以標餘款作為擴充之上限;標餘款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屬丙等以上(含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須具有丙等以上(含丙等)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本年度會員證明(檢附同業公會證明影本)
。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第一次公告之履約期限為:簽約日起至105年10月28日止;本次公告之履約期限改為:決標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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