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為1年(至113年12月31日止),擴充數量不得超過本案預算,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39,360元整。(詳如投標須知第62項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301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本局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需為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者,營業項目需具有細類代碼為「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及JE01010租賃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相關文件
1. 依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投標廠商切結書
6.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投標規格審查表(含型錄、相關證明文件)
9.投標單
10.同意書
11.押標金票據或押標金繳納證明
12.電子領標憑據
(二)其餘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受理單位之一)
檢舉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四) 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諮詢/申訴電話:(07)3368333#2238
傳真:(07) 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六)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
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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