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G-004s 已截止

115年度局本部警用汽車委外維修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14/12/31 截止日:115/0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1/06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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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徐佳煌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徐佳煌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12@kcg.gov.tw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樓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檢附證件影本備查)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廠商於投標時檢附佐證資料,由機關於截止投標後逕行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機關通知合格日次日起1年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局本部車輛維修作業
附加說明 1.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六家以上由本案需求單位(後勤科裝備股)逕行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六家以上,則依法辦裡合格廠商公告。 2.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3.其餘未載明部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範本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徐佳煌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徐佳煌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12@kcg.gov.tw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樓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檢附證件影本備查)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廠商於投標時檢附佐證資料,由機關於截止投標後逕行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機關通知合格日次日起1年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局本部車輛維修作業
附加說明
1.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六家以上由本案需求單位(後勤科裝備股)逕行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六家以上,則依法辦裡合格廠商公告。 2.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3.其餘未載明部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範本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