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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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和路三段1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yslin.going@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金額總計30萬3,308元(含本次採購之規劃設計服務費15萬1,654元,預計擴充之項目為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監造部分,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5萬1,654元 (後續擴充期間為後續工程款獲教育局核定補助,後續擴充金額以教育局補助金額為上限,價金採固定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51,65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三段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三段1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或
2.土木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環境工程技術服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