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3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
電子郵件信箱
aq5692@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該擴充金額為本案標餘款;詳如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8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3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
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請至本機關2樓秘書室購買。
開標地點
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石碇區公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石碇區公所收發櫃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或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印花稅繳納事宜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2次招標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及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2點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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