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C-007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市定古蹟中和瑞穗配水池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9/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鋼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90,000
原始預算
$ 6,618,553
底價金額
$ 6,618,000
決標折數
82.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82.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先生/業務單位蘇先生29690366#3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571
機關代碼 3.82.3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聯絡人 卓先生/業務單位蘇先生29690366#3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571
傳真號碼 (02)89535325
電子郵件信箱 AM090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6/16
原公告日 109/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2 17: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12條規定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驗;並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之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6月5日更正事項:更換書圖文件。 6月15日更正事項:更正總表(含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文件,並延長本案等標期,延至6月22日17時00分截止投標,同日17時30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先生/業務單位蘇先生29690366#3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571
機關代碼
3.82.3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聯絡人
卓先生/業務單位蘇先生29690366#3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571
傳真號碼
(02)89535325
電子郵件信箱
AM090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6/16
原公告日
109/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2 17: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12條規定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驗;並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之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6月5日更正事項:更換書圖文件。 6月15日更正事項:更正總表(含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文件,並延長本案等標期,延至6月22日17時00分截止投標,同日17時30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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