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8344/8235
電子郵件信箱
al011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財政局15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預計期程6個月,惟實際執行依契約書(樣稿)第5條及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依固定費用決標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業所(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明)或
2.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3.前2款以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房屋檢驗或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驗人員相關證照(以下3點擇一):
1.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土建班合格證書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機電班合格證書。
3.工地主任結業證書及執業證,以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機電班合格證書。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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