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電子郵件信箱
u875006@m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經評鑑合格,得依111學年度採購標的及價金,續約112學年度午餐後續擴充採購,採購人數約510人,採購天數約200天,預算金額約新台幣3,876,000元整(以實際用餐人數為準)。分批交貨之期限:112年08月29日至113年07月31日之期間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履約期限
111年08月29日至112年07月31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檢附證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5.服務企劃書7份
6.其他:詳如廠商證件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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