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wang1268@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化三路1號(視聽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與學生安全相關,為確保學生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化三路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二、其他證明文件: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校外教學參觀旅行活動補充規定
。
二、本案活動規劃日期:
第一順位日期:2025/1/15-17(星期三、四、五)
第二順位日期:2025/1/13-15(星期一、二、三)
三、本案無預付款,待活動結束後,由本校辦理驗收,確認無違約情事後,請承辦旅行社編製結算明細表及開立正式收據或發票辦理請款,本校於收到收據或發票後,壹次付清。
四、本採購投標廠商所投標總價之決標金額,應包含一切稅捐。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1⽇以1⽇計),請於5⽉9⽇期限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
六、本案評選會議訂於5月22日上午10:00,請廠商出席簡報。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