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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倫理樓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期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5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701010電信工程業並持有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之業者、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營業項目列有視聽、廣播音響等與本案工程案相關之業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3,650,000元整。
二、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三、截止投標時間:113年5月1日下午17時,請於期限內將投標文件送本校總務處。
四、開標時間地點:113年5月2日上午10時於本校倫理樓二樓會議室。
五、審查會議:113年5月6日上午10時於本校倫理樓二樓會議室。
六、預定決標日期:審查結果經機關首長核定,辦理價格標開標審標決標。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29日 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應施作項目、施工動線。施工期可能包含上課期間,建議投標前進行現場會勘。勘查前時間請與本機關總務處事務組謝組長聯絡(分機45)或黃主任(分機41),以利陪同會勘。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