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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倘得標廠商契約存續期間服務良好,無發生違約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經雙方同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5年8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預計新臺幣660,000元,惟本案仍須俟議會完成預算審查通過後才可決標並履約,以原合約條件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見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2月18日止。本機關自收受疑議之次日起至114年12月24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疑議之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