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enghsuany@tmu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111年04月06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07988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更正公告:更新評審須知
一、本案截止收件時間為111年7月26日下午17時。
二、本案開標時間為111年7月27日上午09時30分,預定決標日為111年7月27日。
三、開決標地點:本校校史室,視肺炎疫情滾動修正。
四、疑義受理窗口: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11年7月22日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將於111年7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履約地點及廠商資格
一、本案截止收件時間為111年7月25日下午17時。
二、本案開標時間為111年7月26日下午13時30分,預定決標日為111年7月26日。
三、開決標地點:本校校史室,視肺炎疫情滾動修正。
四、疑義受理窗口: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11年7月21日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將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一、本案截止收件時間為111年7月22日下午17時。
二、本案開標時間為111年7月25日上午10時,預定決標日為111年7月25
日。
三、開決標地點:本校校史室,視肺炎疫情滾動修正。
四、疑義受理窗口: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請於111年7月20日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將於111年7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