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s115102 已決標公告

「2026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練習及比賽水道繩區設施設置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決標日:115/04/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北市龍舟協會
統編:73633853
決標金額
$ 665,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1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臺北市龍舟協會 $ 665,000 WINNER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02330#6411
機關代碼 3.79.7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02330#6411
傳真號碼 (02)25776793
電子郵件信箱 de5433@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任一符合: (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運動推展相關。 c.其他:屬法人者,檢具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非屬法人者,檢具負責人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請檢附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三、投標廠商請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一~三之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五、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4月17日開標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八、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 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02330#6411
機關代碼
3.79.7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5702330#6411
傳真號碼
(02)25776793
電子郵件信箱
de5433@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任一符合: (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運動推展相關。 c.其他:屬法人者,檢具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非屬法人者,檢具負責人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請檢附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三、投標廠商請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一~三之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五、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4月17日開標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八、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 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