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tms_yujen@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39萬2,528元整,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取得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六個⽉以內、信⽤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融機構出具之第⼀類或第⼆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但不具法⼈⼈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個⼈⼾⽅式申請票據信⽤資料查詢)。
三、最近⼀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五、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憑據書⾯明細,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六、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30⽇下午5時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5⽇下午5時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八、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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