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10912@gm.pt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相關法規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一段73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5日至114年1月17日(第一順位)或114年1月13日至114年1月15日(第二順位)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最新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3年5月11日以前書面提出(請留電子郵件位址,本校電子郵件位址:t10912@gm.ptes.tp.edu.tw),本校將於113年5月17日以前釋疑。
2.本案開標時間:113年5月21日(二)上午10:00
3.本案評選時間:113年5月24日 (五)下午13:30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本校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 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開標或評審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或因前項因素截標日延期,無法如期開標或評審時,開標或評審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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