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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金額上限為405萬6,365元,本校就得標廠商執行成效辦理評核,經評核優良者,本校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746號松山樓2樓船型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746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JG01011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或依法登記或立案有關兒童課後照顧之公、私立機構、法人、團體之公司執照或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5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選日期(暫訂):112年5月31日上午10時00分,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校務必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本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