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樓臨時收標處
履約期限
本工作分2階段完成。(詳本公告其他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大地、結構或測量)、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大地、結構或測量)、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土木、大地、結構或測量等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捷運文湖線、淡水信義線、松山新店線、中和新蘆線、板南線等各線隧道。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隧道全斷面影像掃描185公里、控制點346點、隧道襯砌背後空洞檢測500公尺、裂縫深度檢測500處、鋼筋腐蝕檢測10處、滲漏水水質檢測20處、環片螺栓檢測1000處、過河隧道覆土厚度檢測1式、隧道中心線評估1式、異狀等級分類1式、維修補強規劃1式、報告書1式、全斷面掃描資料圖像處理1式、技術移轉與教育訓練1式。
2工作期限:本工作分2階段執行,說明如下:
(1)第1階段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完成下列事項:
A.捷運全線隧道檢測包含隧道全斷面影像掃描、控制點、詳細檢查、過河隧道覆土厚度檢測、檢測成果評估及報告書之提送。
B.全斷面掃描資料圖像處理工作,自第1階段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提送之規格設計書。
(2)第2階段工作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成下列事項:
A.第1階段之報告書及規格設計書,經機關審查核定後,執行全斷面掃描資料圖像處理。
B.教育訓練等工作。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
1樓臨時開標室
,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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