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321961分機50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y661009@msn.com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二棟及連接走廊屋頂防水隔熱暨樓梯改善統包工程採購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14,4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改善本校二棟屋頂現有漏水現象。
2.改善屋頂隔熱設備,希能有效降低頂樓室內溫度。
3.本校樓梯改善能更美觀及實用。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1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16 13: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8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其他:履約期限
有關工程之設計及工程之施工完成日,詳契約內容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教育局工程科所提供之統包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
(8)建築師事務所。
(9)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10)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部分符合之情形為(1)+(8)或(2)+(8)或(1)+(9)或(2)+(9)或(1)+(10)或(2)+(10)資格條件,擇一組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標時間:109年4月15日下午17時。
2.開標時間:109年4月16日下午13時。
3.評選時間:109年4月16日下午14時。
4.押標金:新臺幣18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金:契約金額3%。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芳和實驗國民中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10T00:18:44+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14,4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改善本校二棟屋頂現有漏水現象。 2.改善屋頂隔熱設備,希能有效降低頂樓室內溫度。 3.本校樓梯改善能更美觀及實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履約期限
有關工程之設計及工程之施工完成日,詳契約內容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教育局工程科所提供之統包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 (8)建築師事務所。 (9)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10)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部分符合之情形為(1)+(8)或(2)+(8)或(1)+(9)或(2)+(9)或(1)+(10)或(2)+(10)資格條件,擇一組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時間:109年4月15日下午17時。 2.開標時間:109年4月16日下午13時。 3.評選時間:109年4月16日下午14時。 4.押標金:新臺幣18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金:契約金額3%。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芳和實驗國民中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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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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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棟及連接走廊屋頂防水隔熱暨樓梯改善統包工程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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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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