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一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109年08月01日至110年07月31日;預估供餐份數47,280份;每份60元,另外加每人每日一餐3.5元獎勵金補助,每份小計63.5元;擴充期間預算金額新台幣3,002,280元;加計擴充金額後本案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6,004,56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教育局1080524桶餐盒餐採購招標文件範本(體衛科108.05.23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學生午餐每餐費用包含每份學生自付60元、「食安五環」每人每日一餐3.5元獎勵金,合計每餐每人63.5元。
2.廠商須詳閱「食安五環」獎勵金補助辦法,符合「食安五環」規定,方能申請獎勵金補助。若獎勵辦法修正或終止,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頒實施計畫修正及執行。
3.108學年度學生桶餐採按月輪流供應,評選第1、2名廠商於決標後討論供應月份。
4.本案於108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17時00分截標;108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09時30分於開標審查資格,108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辦理評選會議。簡報順序依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報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北市立芳和實驗國民中學108學年度學生營養午餐供應財務採購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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