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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涉及學生權益,確保得標廠商如期辦理校外教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70巷1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制訂校外教學勞務採購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旅行業(J902011)
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括:
1.過去履約實績與財務狀況:佔【15%】
2.交通工具:佔【10%】
3.行程規劃:佔【10%】
4.特色與服務:佔【10%】
5.住宿品質:佔【10%】
6.餐飲安排:佔【10%】
7.簡報與詢答:佔【10%】
8.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佔【25%】
二.投標廠商對本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本校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修正之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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