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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70巷11號忠孝樓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70巷11號行政樓二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1、普通教室改善工程應於115年8月30日前竣工。 2、和平樓西側廁所整修工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時間:115年6⽉ 18⽇ ⾄115年6⽉29⽇下午17時。請於上
班⽇上午8時30分⾄12時,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逾截⽌期限者視為
不合格。
2、本案開標時間:115年6月30日上午8時。
3、評選時間:115年6⽉30⽇下午14時00分,於本校忠孝樓⼆樓會議室辦
理。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廠商簡報
之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定。評選會議若異動
,另⾏通知。
4、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5、公告固定費⽤:5,532,200元整。
6、洽辦機關:臺北市立⻑安國⺠中學;承辦⼈:陳美伶;電話:25112382*502
7、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22⽇17時前以書⾯
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
25⽇前回覆。
9、本案採固定費⽤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或「廠商未依
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 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10、本案為第1次上網招標,須有3家廠商投標⽅可開標,如因流標重新上
網,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
本費。
11、本案施工期含蓋開學後的上課教學期間,投標廠商應於備標時,進行現場勘查,並於服務建議書內,提出相關因應安全防護措施,以及合理工期之預訂進度表。
12、本案履約執行期程:
(1)普通教室改善工程應於115年8月30日前竣工。
(2)和平樓西側廁所整修工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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