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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於109年度履約情形良好,且110年度預算有編列,得經西湖國民中學、東湖國民小學、東新國民小學各自召開工友業務外包績效評核委員會同意,得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間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惟本案仍須俟議會完成預算審查通過後才可決標並履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27號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購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Z12010人力派遣業、ZZ99999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08年12月16日(一)下午5時。
2.開標日期:108年12月17日(二)下午3時30分。
3.開標地點:本校3樓會議室。
4.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72萬7,690元整。
履約保證金額度
西湖國民中學 新台幣8萬元、東湖國民小學 新台幣4萬3,200 元、東新國民小學 新台幣4萬3,200 元。
履約期限: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2.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如有疑問,請洽總務處,聯絡電話:02-27991817轉312。3.廠商請於截標前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無效(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校概不負責。4.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8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天(即108年12月16日前),總務處電話02-27991817,傳真02-279932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27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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