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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育才樓3樓半圓形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不確實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及廠商倒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5月0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規定之第7條規定,本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
2.截標日期: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
3.開標日期: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時20分。
4.開標地點: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_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育才樓3樓半圓形會議室。
5.評審時間: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
6.評審地點: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_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育才樓3樓半圓形會議室。
7.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收定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6萬元整。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113年11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前)。連絡電話:28929633轉242 林文英 ,傳真:28952080,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段48號。
9.本案經費來源係114年度預算,該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次開標結果廠商經符合決標原則時,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保留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