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年度11月至12月及116年度1月至12月將以後續擴充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分別為11萬4,000元及68萬4,000元,共計79萬8,000元。機關於本案履約期間,對廠商提供之勞務服務,進行履約效益評分。受評廠商分數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者,始按契約約定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事宜,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經檢視後無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 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從事升降設備安裝或維護保養並具有專業技術人員之廠商」登記證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中華民國技術士證升降
機裝修丙 含 以上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1⽇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3⽇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屆時將簽立電子契約,電子契約簽署方式及應備物件,詳招標文件之「14-電子契約操作手冊-廠商版」。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