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8、23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本所整體評估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表現良好,且無履約爭議者,以原合約工作項目單價展延期限。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其擴充上限金額84萬2,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收文處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實際送報天數按比例計價。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4年8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22908號函先行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或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或J301010報紙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29日下午5時止。
2.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領標: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本案電⼦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 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徐小姐,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37。
◎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期限前(即114年12⽉24⽇前)以書⾯提出,該期限⾃公告⽇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即114年12⽉25⽇前),本所電話 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