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23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者電⼦光碟者酌收50元⼯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型回郵信封⼄個,多退少補並請⾃⾏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權東路6段99號5樓 內湖區公所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收文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分批交貨之期限:第一批母親節115年5月5日至115年5月7日;第二批端午節115年6月10日至115年6月12日;第三批父親節115年8月3日至115年8月5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5年02月11日府工採字第1153001979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號營業項⽬代碼、營業項⽬為F106010五金批發業、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F2060101五金零售業、F206020日常用品零集業或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請⼀併提供與規格相符之實際成品,以供現場審查規格。(實際成品最遲於開資格標前提交)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式及處所
1.⾃公告⽇起⾄115年4⽉27⽇上午10時⽌。
2.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其他
1.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無須簡報,評審⼩組以書⾯審查⽅式進⾏評審。
2.本案訂有底價,擇最符合需要者進⾏議價。
3.本案已簽奉機關⾸⻑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及企劃書,依據「中央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政課李小姐,聯絡電話:02-2792-5828轉230。
5.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6.因颱風等天災停⽌上班,依政府電⼦採購網「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選擇適當之處理⽅式。
7.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期限前(即115年4⽉21⽇前)以書⾯提出,該期限⾃公告⽇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即115年4⽉22⽇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權東路6段99號5樓。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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