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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y238@utaipe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後續擴充權利,需經本校業務執行評分達80分以上辦理擴充,以原條件後續擴充,擴充期間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擴充金額:新臺幣2,210,89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B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自115年2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倘本案決標日期晚於115年2月1日,則人員派駐日自決標翌日起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4年09月12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2441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持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IZ12010人力派遣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應以書面提出及回覆。
(1)廠商提出疑義日期:115年1月12日17:00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
(2)招標機關回覆日期:115年1月14日17:00前,書面送達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預計開標日期:115年1月20日。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本案有驗收程序,無預付款。
6.本校聯絡窗口:(02)2311-3040
(1)標案文件:總務處 高小姐 分機1325
(2)標案規格:
博愛校區 總務處事務組 林組長 分機1321
天母校區 分區總務組 呂小姐 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