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15Q003 已決標公告

天母校區學生餐廳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大學 決標日:115/06/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緯成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0,000
原始預算
$ 1,499,212
底價金額
$ 1,4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機關代碼 3.79.4.9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翊暄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5
機關代碼 3.79.4.9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聯絡人 張翊暄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5
傳真號碼 (02)28753988
電子郵件信箱 qwer90379@utaipei.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6/11
原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6 10:30
開標時間 115/06/16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7日內起算開工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801010室內裝潢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同時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整,保固保證金:40,000元整。 2.對招標內容疑義,應以書面提出及回覆。 (1)廠商提出疑義日期:115年06月13日17:00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 (2)招標機關回覆日期:115年06月15日17:00前,書面送達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預計開標日期:115年06月16日。 4.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5.本案有驗收程序,無預付款。 6.本採購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定義:參考資通安全管理法第3條用詞定義,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等項,另具連網能力、資料處理或控制功能者皆屬廣義之資通訊產品)。 7.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畫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本校聯絡窗口:(02) 28718288 總務處 張小姐 分機76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6 10: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機關代碼 3.79.4.93
聯絡人
張翊暄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5
機關代碼
3.79.4.9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聯絡人
張翊暄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5
傳真號碼
(02)28753988
電子郵件信箱
qwer90379@utaipei.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6/11
原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16 10:30
開標時間
115/06/16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7日內起算開工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801010室內裝潢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者,同時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整,保固保證金:40,000元整。 2.對招標內容疑義,應以書面提出及回覆。 (1)廠商提出疑義日期:115年06月13日17:00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 (2)招標機關回覆日期:115年06月15日17:00前,書面送達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預計開標日期:115年06月16日。 4.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5.本案有驗收程序,無預付款。 6.本採購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定義:參考資通安全管理法第3條用詞定義,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等項,另具連網能力、資料處理或控制功能者皆屬廣義之資通訊產品)。 7.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畫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本校聯絡窗口:(02) 28718288 總務處 張小姐 分機76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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