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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本廠管理大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本廠管理大樓4樓第三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B.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以上A、B、C僅須任一項符合。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應檢附服務建議書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後續評審,並依評審結果擇最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評審最符合需要之廠商,並採固定費用總價決標,固定費用為新臺幣28萬8,653元。
※保證金:免繳押標金及保證金。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