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418900@ems.hc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109年「重要路口車牌辨識智慧應用」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7 09: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60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資訊軟、硬體服務業;通信工程、電信工程、電器安裝工程、電腦安裝工程業或監視器安裝業並需具有閉路監視系統買賣及安裝、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或錄影監視系統安裝、維護業務等相關項目。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履約能力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保固服務能力之證明。專案人員應具備CCNA網路專業認證或經濟部ITE網路通訊專業人員鑑定同等級以上之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資、規格審查、評選作業:
(1)本案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採一次投、開標方式辦理,109年3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在本局3樓會議室開標,由本局會同監辦單位辦理投標廠商之資、規格及其他投標文件(資、規格文件、投標價清單、規劃建置計畫書12份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審查,投標廠商派1人代表抽籤決定編號(未到者由本局代為抽籤),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系統測試及評選作業。
(2)廠商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另行通知廠商完成設備定點安裝,由本局公開進行第二階段車牌辨識系統辨識率測試,測試方式詳如附件11、附件11-1測試作業流程。
(3)評選作業:投標廠商資格、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並完成通過第二階段「車牌辨識測試作業」測試後,續由本案評選委員擇期辦理評選作業,詳如採購計畫書附件16-評選須知。辦理評選項目及測試結果之評選作業,詳如採購計畫書附件12-評選須知。
(4)規格問題請洽本局保安科楊先生,電話:03-5253304。
(5)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tps/tpam/main/tps/tpam/createTender.do?menuMode=createTender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7T04:16:56+08:00
電子郵件信箱
418900@ems.hc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資訊軟、硬體服務業;通信工程、電信工程、電器安裝工程、電腦安裝工程業或監視器安裝業並需具有閉路監視系統買賣及安裝、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或錄影監視系統安裝、維護業務等相關項目。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履約能力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保固服務能力之證明。專案人員應具備CCNA網路專業認證或經濟部ITE網路通訊專業人員鑑定同等級以上之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標資、規格審查、評選作業: (1)本案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採一次投、開標方式辦理,109年3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在本局3樓會議室開標,由本局會同監辦單位辦理投標廠商之資、規格及其他投標文件(資、規格文件、投標價清單、規劃建置計畫書12份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審查,投標廠商派1人代表抽籤決定編號(未到者由本局代為抽籤),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系統測試及評選作業。 (2)廠商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另行通知廠商完成設備定點安裝,由本局公開進行第二階段車牌辨識系統辨識率測試,測試方式詳如附件11、附件11-1測試作業流程。 (3)評選作業:投標廠商資格、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並完成通過第二階段「車牌辨識測試作業」測試後,續由本案評選委員擇期辦理評選作業,詳如採購計畫書附件16-評選須知。辦理評選項目及測試結果之評選作業,詳如採購計畫書附件12-評選須知。 (4)規格問題請洽本局保安科楊先生,電話:03-5253304。 (5)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tps/tpam/main/tps/tpam/createTender.do?menuMode=createTender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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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109年「重要路口車牌辨識智慧應用」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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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85-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製造業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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