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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二者均須檢附)相關文件代之。
(三)履約能力證明: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受雇人
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等。投標時未聘任者得以切結書具結,並於得標後聘請。
訂約時需聘任合格營養師至少一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詳閱108學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暨調味料財物採購評審須知暨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2.本案採公開招標。
3.領標方式:
(1)專人購領:本校總務處。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源遠路152巷75號
4、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8年8月 14 日17時前向本機關提出.
6.108/8/20 09:00開標。 108/8/20 10:30評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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