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程序:王一晴07-3676943;技術規範:蔡先生07-367677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聯絡人
招標程序:王一晴07-3676943;技術規範:蔡先生07-3676777
電子郵件信箱
u95785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23 - 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係為分散興達電廠輸送電力風險,提升周邊區域電力網韌性,及因應南部科學園區未來用電成長需求,提高供電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本處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本處5樓總務組收發處)
履約期限
第1期:訂約日之次日起第10日曆天開工,並自開工日起1890日曆天以內竣工…(詳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及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工程期限、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逾期違約金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亦得單獨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簡略):國內廠商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均可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A.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營造業公會
C.應提出信用證明文件
D.電子領標書面憑證
E.承攬工程手冊
(3)廠商特定資格(簡略):
A.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B.具有相當財力
(4)必要分包廠商資格(簡略):投標廠商應結合下列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並檢附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惟經主管機關許可,投標廠商同時具有下列資格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不再此限。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B.建築師事務所
C.電器承裝業
D.冷凍空調業
……(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及第十四條、證件繳驗及發還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提出下列信用證明文件: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聯絡人】
1.技術規範:蔡先生 07-3676777;email:u402418@taipower.com.tw
2.招標程序:王一晴 07-3676943;email:u957858@taipower.com.tw
【工程概要】
1.土建及附屬機電工程細部設計。
2.土建工程施工:含潛盾、直井、人員出入口、潛盾洞道、人孔、潛鑽管路、電纜涵洞及CS1冷卻機房等。
3.機電工程施工:含配電、通風換氣系統、接地系統、照明系統、插座系統、火警、廣播、緊急避難導引、電信系統、太陽能系統、中央監控系統、冷卻系統、潛盾與直井排水系統、潛盾及直井消防系統、冷卻機房消防系統、冷卻機房給排水系統及無線電通訊系統工程等。
4.其餘請詳需求書、工程設計圖及工程數量表。
【預算⾦額】70億2,000萬元整(含稅)
【⼯程地點】高雄市永安區、茄萣區、湖內區。
【購領招標文件⽅式】 採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
【其他內容】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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