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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完成綠籬營造,作為與部落道路之區隔,減少噪音干擾,且具有透光性又可提供樹蔭,區域路段仍有部分水泥鋪面,需重打掉水泥層與重新客土來種植綠籬植物,於圍牆牆壁上鋪設網子,預期未來攀緣植物爬滿圖騰網子,呈現原住民風味圖騰綠籬造型,達到圍牆綠美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3屏東縣獅子鄉丹路村1巷3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承攬公司須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證照,如林業技師、造園景觀技術
士、園藝技術士、景觀師等相關證照或有植栽養護相關教育訓練研
習時數的認證者優先,或景觀系、森林系、園藝系等植物相關科系
畢業者。(檢附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或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校因屬原住民族地區,為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本案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不符合需要、無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次招標文件更動:01招標文件清單(增加16共同投標協議書)、修正03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1100730版)第16、17條,04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增加共同投標協議書)、05標單及標價清單(規劃設計監造費修正為規劃設計費)、增加16共同投標協議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獅子鄉丹路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